教师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一旦涉嫌违反党纪国法,将面临党纪或政纪处分。然而,当前问题在于缺乏对严重警告处分的明确分类,可能导致不同类型的处理,如党内或政务处分,或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。
政务处分法的生效
自2020年7月1日后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生效。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,将受其管辖,不再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。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
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,对于教师的处分类型包括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、开除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其中缺乏明确的严重警告处分,而其他处分则直接影响岗位和薪资。
政务处分法与教师处分
相较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,政务处分法包括了更为明确的处分类型,涵盖了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等六种。
然而,值得关注的是,在政务处分法中,并不存在严重警告处分,这或许意味着其更倾向于党员教师的处理方式。
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
对于党员教师而言,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等处分类型。党员教师一旦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,将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升职或推荐高职务。
党内严重违纪违法的处理
当党员教师被发现严重违纪违法时,党组织首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,然后移送司法机关。
值得强调的是,党员受到政务处分时,党组织同样应追究党纪责任。
教师中的党员处分
党员教师在党内接受处分的同时,如果情节严重,还可能受到政务处分。对于受到政务处分的党员来说,同样需要追究党纪责任。
严重警告处分的性质
严重警告处分的时间限定为一年半,但不会影响职称和工资待遇。然而,值得留意的是,副高级教师在处分期间将无法聘任为高级教师,尽管在处分取消后,可正常参评高级教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