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-1953 鼓励生育阶段
新中国刚刚成立,从战乱时期到和平年代,百废待兴。政府采取宽容生育政策,鼓励人口增长,奖励多子女母亲。
1954-1970 支持节育阶段
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显示,中国人口总数为6.02亿。在做出人口增长过快的判断基础上,提倡节制生育。但没有全面开展。
1971-1978 计划生育起步阶段
1971年四五计划“一个不少,两个正好,三个多了”
1973年“晚、稀、少”
1978年“最好一个,最多两个”
1979-2001 计划生育阶段
1979年1月起正式实施独生子女政策
1982年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
1984年“开小口,堵大口”严禁二胎和多胎
2002-2012 双独二孩阶段
2002年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。
2011年,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。
2013-2015 单独二孩阶段
2013年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
2016-2021 全面二孩阶段
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始实施二孩政策,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,独生子女政策宣告终结。
2021.5至今 三孩政策阶段
2021年5月,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,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。